无辜的王晔,这样想着…… …… 两年后。 天勋和王晔的孩子出生了。 提取了各自的基因,在人工子宫里孕育生长,出生的时候足有七斤,一个胖乎乎的小子。 这孩子一出生,就能够熟练的运用呼吸法。小家伙喜欢哭闹,而且每次哭闹都会魔音灌耳,小小年纪,就可以将精神力运用在声音里了,很有王晔的天赋。 天勋卸下了联合作战总指挥的身份,每天在家里带儿子,发誓要将儿子养的胖嘟嘟的,这才符合他的审美。 王晔也暂时停下了修炼精神力的脚步,陪着天勋一起在家里带孩子。孩子的前十年是最宝贵的,错过了就永远都没有了,为此他们甚至愿意停下手中的一切,只为了完全地参与到孩子的成长当中。 十年后。 小胖子成...
姜阿染活了十七年,练了十三年刀。刚刚学成,便得知自己只能再活一年。当夜,阿染背着刀下山。只能活一年,那一天都不能浪费。她是将死之人,无需顾忌任何人任何事,只要完成三件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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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望海从蔚蓝到赤潮泛滥,鱼虾翻肚而死,海浦镇逐渐衰败,渔民生计难以维持。身为海鲜餐馆主厨的江盈知失业,失魂落魄之际,她向海神娘娘祈求望海恢复以前的模样。第二日她就身穿回百年前明朝末年的海浦镇,见到了以前的望海。这时望海的海面清澈,鱼类繁多,有带鱼小黄鱼乌贼鲐鱼鲹鱼毛虾梭子蟹…而让江盈知惊喜的是,早已不复存在的鱼汛在这里依旧不断。春分小黄鱼汛来临,夏汛转为大黄鱼,冬则为带鱼最旺时。在这里她也有了新身份和一双弟妹,她开始重操旧业,赶海发家,摆摊卖吃食。她靠摆摊从住原始渔竂(liáo),靠简易的炊虾灶蒸煮海鲜贩卖,到后面有了自家的渔舍,从小对船换到了大苍船,再到后来在镇上盘下一座走马楼,挂上了旧招牌四时鲜。...
我靠血条碾压修真界...
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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