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笔趣阁

男朋友他直了笔趣阁

作者:粥与益达更新时间:2025-06-22 16:33:39

姜时予16岁时搬进沈家,认识了沈戾,没过多久两人便在一起了,自此所有人都知道沈家带回来那个病弱又漂亮的小病秧子是沈家独子沈戾的掌中宝眼中珠,他像恶龙守护着珍宝一般看护着姜时予,将破破烂烂的姜时予一点点养好。一场车祸,沈戾撞坏了脑子,什么都记得,唯独忘了姜时予。失忆后的沈戾自认为是钢筋铁骨的直男,不可能会喜欢男生,对姜时予嗤之以鼻,即便周围所有人都对他说,当年是他先心思不纯诱拐的姜时予,并且对人家死心塌地鞍前马后的照顾。沈戾一句都不信,哼声说可笑,并对姜时予严词厉色道,我是直男,离我远点!后来,在学校举行的新生开学仪式上,姜时予作为特邀嘉宾上去演凑了一首钢琴曲,惊艳四座,台下掌声雷动,更有大胆的新生直接在台下表白,引起轰动。后台狭隘的杂物间里,姜时予被人捂着嘴按在身前,颈部的皮肤被恶劣的叼住,仰着头,像只缺氧的小天鹅。沈戾将头埋在他的脖子处,口气不满又委屈,“宝宝,你太漂亮了,把你藏起来好不好。” 车祸后,男朋友他直了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男朋友他直了笔趣阁》64 完结

奔时的呼吸变成白雾,袅袅升腾到半空。 害怕这是一场梦,又害怕是自己眼花, 当姜时予奔向屋外来到落地玻璃前,看着依旧等在那里的人, 他在距离对方一步之差的地方站住了。 脑海中混乱无比,欣喜, 惊讶,开心,不敢置信, 所有情绪争前恐后往外冒, 忽然他脑海中闪过在那晚和李木子去耶拿桥时, 路过花店里面播放的韩剧片段。 男主角捧着鲜花穿越人海奔向心爱的人,马路对面, 隔着人潮和车流,爱的人就在眼前。 而此时,他和沈戾之间仅隔着不足一臂的距离,姜时予却愣在原地, 迟迟不敢上前。 雪花从他们中间飘落,法国的街头不知道是因为这场雪还是因为圣诞节,浪漫的氛围萦绕弥漫的每一秒呼吸的空气中。 在姜时予瞳孔收缩的眼底, 对面的男生...

热门小说标签
热门小说推荐
复婚日记

复婚日记

周淮律在香山澳是位被高高捧起的贵公子。他宛如皎皎明月,尊贵到无人能触摸,也无人敢越界,温润像玉石,翩翩君子,绝世迷人。所以江枝也不可避免的喜欢上他,喜欢了近十年。终于处心积虑,费尽心机嫁给了他。只是婚后,他从未正眼看她,也不爱她。婚后第三年,她在新闻里看见他的白月光回国,照片里他的眼神炙热,她从未见过那种满腔爱意的眼神。江枝终于选择放弃,捂不热的心,她决定不捂了。她拿出离婚协议书递给周淮律的当晚,男人西装革履,居高临下的睨了离婚协议书五个大字,只问离婚?是有什么新的安排?他不问她为什么离婚,而是问她有什么新的安排。江枝就知,他从未视她为妻子。见他爽快签字,仿佛对他而言,她是一块烫手山芋。这一刻,江枝彻底死心。...

海露谷物语

海露谷物语

最重要的1条排雷写在最前面时间线长,节奏慢,还会有很多主角和原著角色的包饺子互动,游戏元素有很多很多魔改与删减成年后感情剧情并重,万人迷,分结局开局拿到农民身份的莉娅,最担心的问题就是如何吃饱饭。好在她的居民个个给力有怀孕很久的温柔妈妈a,有一人能干三份活的天才儿童b,还有超漂亮会唱歌的奴隶大姐姐c。后来,还有天天乐呵呵的海贼新人d,带着小孩的笨手笨脚潮男e,天天镀膜的退休老头f。莉娅满意地发现自家小岛发展得越来越好地里种满上古果实,岛民穿着战斗制服,好朋友训练的动物能绕马林梵多三圈!她的作物甚至还上了海军厨房和托特兰采购部的清单!直到有一天,有人说交出海贼王的儿子!你已经被我们包围了!莉娅大惊失色,立刻翻出游戏背包真理只在射程的范围之内!砰!砰!砰!莉娅擦了擦汗今天也保护了岛民,真是世界和平啊。天才儿童收回自己的千百双手,大姐姐的男朋友松开黄金,海贼新人遮住了四皇旗帜,小孩放下手术刀,潮男摸了摸帽子。众人谢谢你保护我们!莉娅!跟着她一起种地的便宜儿子谢谢你!莉娅老妈!我养大的孩子管她亲妈叫妈管我也叫妈有什么不对吗怎么我的岛越来越大了?走开!你们这些该死的地!四皇?什么四皇?莉娅我是四皇??海军众(捂嘴)不,你不是。莉娅哦。她就说嘛,她怎么突然变成了四皇。她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农民罢了。观看指南1各种亲情友情箭头,成年后会写感情线,万人迷分结局2无聊流水账(重点),时间线拉得很长(再次重点),游戏内容有很多很多魔改,星露谷元素被我拆的很细,海贼王为主,游戏为辅,节奏也比较慢!慢!慢!(划重点)(很慢)(巨无敌慢)(我都排雷到这个地步了所以是真的慢)3分结局4不要在别的文下面提我,也不要在我的文下面提别人,感谢最后说一下女主名字→因为蠢作者在游戏里从早到晚只知道干农活摸动物下矿钓鱼,百分百纯手搓无mod,根本无心找npc送礼物聊天,干了好几年好感最高的还是潘姆刘易斯和罗宾(木匠)的两颗心,所以开文的时候都没反应过来重名了tvt非常抱歉...

七零大佬的美艳作精

七零大佬的美艳作精

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