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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小又机灵,每每帮偷偷画画的余馨月通风报信,四处帮她藏画稿,一旦被发现,她挨了揍他就给他送伤药。
红花油推了一瓶又一瓶。
无数个深夜里,小男孩儿小小的手帮师姐揉遍了受伤的膝盖和后背。
直到很多年后,闻到红花油的味道,余馨月第一个回忆起来的并不是挨打的疼痛,而是小师弟温热稚嫩的掌心。
余馨月醉心“事业”
,不肯恋爱也无心结婚,二十八岁那年,她背着父母偷偷报考了国外的美术学院,竟然真的考上了。
收到offer的时候她激动不已,偷偷的收拾了行李,这喜悦无人可以分享,只除了顾承秋。
她偷偷买了酒菜,人生头一回夜不归宿,在外面开了一间酒店,拉着顾承秋喝到凌晨。
十八岁的顾承秋在大喜大悲中终于再也控制不住自己汹涌的情感,紧紧抱住师姐哭着讲述了自己多年来对她的爱慕。
余馨月傻了眼,梦想近在眼前,她的行李箱就在床头静静等着跟她去圆梦。
然而怀中的人,也的确是她无法割舍的存在。
她纠结再三,二十几年的人生没有除了梦想没有爱过什么别的东西,至于爱情,她只在戏文里看过。
她铁了心要去法国,但却还是狠不下心拒绝她的阿慈。
终于,在临别前的这一晚,她把自己交给了他。
只当是对他们多年来的感情做个了结。
临行前,阿慈拉着师姐又唱了一遍《四郎探母》坐宫那场戏。
余馨月高亢的嗓音满是笃定:“我若探母不回还,黄沙盖脸,尸骨不全。”
不知是命运不肯放过她,还是阿慈不肯放过她。
年少无知的他,加上一个毫无经验的她,哪里知道做什么措施。
到了法国两个月,她发觉出了自己的不对。
辗转找到一家医院,做手术之前又查出了孕期肺结核。
得了这种病,是无法做人流手术的。
说到这里,顾承秋垂下头,神情自责又懊恼:“我要是能像盛阳那么勇敢,早早的追去法国,她也不用一个人带着孩子过得那么辛苦。”
一旁听故事的盛阳一脸老成的拍拍他的肩:“没关系,毕竟这世上像我这么厉害的人太少了,你不用自卑。”
江姜:“……”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故事到这里就彻底结束啦,十分舍不得我们小阳和江姜。
会写系列文也是这个原因,希望接下来的文还有机会让他们出来打打酱油。
那么,我们隔壁新文见啦!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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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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