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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袋塞进唐佳琳股间的蜥蜴脸经理,仿佛永远不会厌倦似的足足舔了四个多小时,贪婪地吸吮着牝犬源源不断溢出来的爱液。
在一直监视S套房的监控室里,孙颂博、金山以及管理母狗奴隶的高山目瞪口呆地看着,无不为王韶天的执拗而震惊。
“怎么样?我的眼光不错吧?”
孙颂博收回目光,得意洋洋地向高山问道。
“不愧是老大,哦,孙部长,您的眼光那是没个说,太毒辣了,不提这个舔起来没完没了的家伙,单说唐佳琳,也不知道您是怎样慧眼识珠的,她绝对是个极品母狗奴隶,相当有价值,我们可以从她身上获取其他母狗奴隶十倍百倍的金钱。”
“高山,注意点!
怎么总是改不掉,我们已经不是黑社会了,现在是做正经生意的社团,别总大哥大哥的。
不过话说回来,时代不同了,打法也变了,但是万变不离其中,你不觉得比那时快活多了吗?”
叫高山的男人曾是帮派老大孙颂博的得力手下,后来组织解散了,他跟随孙颂博加入到总裁孟清水的麾下,做为向贵宾输送母狗奴隶的嗜好研讨会的掌控者之一,专门管理母狗奴隶。
“对不起,以前叫习惯了,不知不觉地就出嘴了,孙部长,您说的对,过去组织小姐卖淫既不光彩还赚不了几个钱,劳心劳力的,而现在的皮肉生意太好做了,可以输送给世界各国的暗黑组织、警署的高层,只要手里有来自良家的母狗奴隶,都不需要是顶级的,便能获取大量的金钱,哪怕玩残了,也可以卖给收购器官的组织,简直是一本万利,无论活人、废人、死人,都有一定的价值。”
高山走到孙颂博背后,一边说,一边殷勤地为他揉捏肩部。
“到底是专门管理这块的,说的头头是道的,高山,你是内行,说说看,唐佳琳,不,36号她能值多少?”
孙颂博向后扭头,看向高山的眼睛,似乎急需知道确切的数目。
“这个嘛!
每月出场五回,差不多20万,一年就是240万,考虑到她既是人妻又是人母,这方面有需求的大有人在,再加60万,总共就是300万,一年后在国际拍卖会能卖到至少350万,这样算来,600万不成问题。”
高山沉吟了一会儿,细细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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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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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