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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幼瑾见他主动凑过来,手指在他额头上戳了一下,侧过脸去笑。
“你就算手生露怯,我也会当你给我表现的机会。”
“但你从来拒绝给我表现的机会。”
谭幼瑾没再说下去,就像她花三十年养成的性格不可能遇到于戡就改掉,她也不要求他突然就转性愿意坦诚示弱了,她只说,“你拍的片子我很喜欢,不过我更愿意在大屏幕上看到你的片子。”
于戡下意识以为谭幼瑾在勉励他争取下一部电影上院线,不过谭幼瑾马上消除了这误会:“我知道一家有观影厅的咖啡馆,屏幕尺寸还可以,明天晚上我请你在那儿看电影。”
这家咖啡馆的老板是谭幼瑾老相识,观影厅一直以来只对外放老片子,偶尔也接受包场。
得知谭幼瑾要包场地放男友的网大,很是诧异,纳闷此人一向理智,竟被感情冲昏头脑到这种地步。
谭幼瑾看穿了对方的想法,笑道:“放心,我还有理智。”
工作归工作,感情归感情,无论她多喜欢这部片子,她也不会用职业身份为于戡宣传。
但是她作为个人,愿意为她喜欢的片子租场地放映。
当天晚上,许辰也来了,因为谭幼瑾接受了她的回访邀约。
谭幼瑾还主动请她和节目组的工作人员一直观影。
和节目里不一样,这天谭幼瑾明显要更善谈,而于戡则变得沉默,于戡好像是临场才知道节目组要来,并没有什么准备。
不过许辰发现直到片子开映,于戡的目光一直追随着谭幼瑾。
许辰本以为是于戡说服了谭幼瑾,来为他的片子做宣传,但于戡整个采访过程中都没有提到他的片子一字。
谭幼瑾也体现了她职业的严谨性,对片子的好坏没有置一词。
当天晚上,许辰在自己的社交平台上推荐了于戡的片子,此外,她还放了一张照片。
是观影厅刚暗下来的时候,于戡突然看向谭幼瑾,而谭幼瑾挺直脊背看着屏幕,她只拍到了一个黑暗中的背影。
后来,许辰参加于戡电影的首映式,看到一众媒体等着采访,总想到那天,观影厅是租的,只有他们,一个恋综的节目组等着电影赶快结束,开始采访于戡的感情生活。
许辰一直觉得自己是于戡的伯乐,虽然等回访播放的时候,于戡当时片子的点击率已经很可观了,但那时候,不像现在,只有她才愿意采访于戡。
【??作者有话说】
感谢看到结局的各位,前一百有红包。
要是收不到红包呢,还可以等等抽奖。
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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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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