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笔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5浣熊市开启(第1页)

约翰威克不得不抓狂地放弃了武器箱中的任何一颗子弹,最后只将匕|首塞入怀中,然后挑了一只趁手的消防斧。

于是,

上半身穿着只遮到肋骨的粉红色西装外套,下半身套着还没到脚踝的破洞牛仔裤,手持一把威风凛凛的消防破门斧,

终于再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夜魔芭芭雅嘎了!

他,约翰威克一路从容不迫、大步流星地走到了走廊尽头,一把抓在了那扇粉色合页门的黄铜把手上。

在开门之前,约翰威克警惕地环顾了四周,谨防那疯姑娘突然反悔什么的。

然而没有,并没有一颗粉红色的疯脑袋从哪个难以想象的缝隙里冒出来再次拍摄他的裸|体——

直到约翰威克把手搭在门把手上,开门、走出、再关门,也都没有任何其它事情发生。

前杀手先生终于大松了口气,下意识回头看了一眼出来的地方。

那竟是一座警用电话亭——

老旧,方正,英伦风。

但是粉红色的。

约翰威克很想纠结一下这玩意内外空间大小不一样的问题——

但遇见那疯姑娘,一切皆有可能。

仅仅用了半个毫秒时间,约翰威克就把和自己不相干的细枝末节抛在了脑后。

他松开门把手,任由面前粉色电话亭从顶端的灯泡中射出一层透明的光膜,接着在他面前消失不见。

好了,是时候回归正轨了。

然而,

汗毛在意识到之前已然炸起,

“嘶哈啊——!”

背后突然爆出一声凄厉的惨嚎,身体在本能的驱使下已转过来,一个浑身上下长得像人,但实际上已经完全腐败了的鬼东西火急火燎地朝约翰威克扑来,那张露出了半边牙龈的大口在眼前急速放大,

腥风扑面。

what?

约翰威克奋力挥起消防斧,一斧头爆掉眼前这个活像是三流丧尸片冒出来的鬼东西,腥臭的血浆喷了满头满脸。

然后,他回过头来,愣愣看着面前嗷呜惨嚎着扑来的大群丧尸、到处燃烧着零元购的街区,以及生动形象的丧尸围城——

震惊、荒诞、不可思议。

这tm是哪儿?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穷书生白捡娇夫郎

穷书生白捡娇夫郎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