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笔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73章(第1页)

景词带着十几个孩童入了长安城,孩子们一下便玩野了。

“爹爹放心,他们会回来的。”

五六岁的女童牵着景词的手,指着入城的骏马,道:“那上面的小将军生的好生俊朗,比爹爹还好看。”

“你这丫头,倒是见着少儿郎,连爹爹都不要了?”

景词顺着女童手指的方向看去,这孩子眉眼之间,有故人之姿。

越过人群,景词看到了抱着小女童的谢虞,他始终牵着沈笑语的手,进了一家胭脂铺。

原是故人之子。

九岁的小将军带兵入城,一点都不失威严,甚至比他爹那嬉皮笑脸,讨妻子欢心的边关王爷,更成熟。

“兄长,爹爹和母亲在家等你许久了,这是囡囡?又长大了。”

眼前八岁的男孩是景国公与白夫人暮年得子,如今的景国公府的小世子,小世子牵过囡囡,“囡囡叫小叔。”

也是这

般年纪,景词第一次见到沈笑语,甚至比谢虞与燕王都要早一些。

年少时跟着商队西行,就是为了见一见白玲珑是谁,那个让母亲日日夜不能寐,害得景家兄妹三人凄惨苦楚。

塞北的风沙漫天,拿着马鞭驱赶野狼的女童,被她的父亲戏称为女将军,父女爽朗的笑声,时至今日都曾在梦中出现。

缘何来的狠?

大抵是母亲在每日的摔砸中,在母亲被休弃离家,每日在耳边日日念叨时。

年幼的妹妹还没学会走路时,就差点被掐死在摇篮,自那之后,景词便只想守护弟弟和妹妹,祈求这他们有朝一日,也能向那对父女一样爽朗而开怀的笑。

可惜,事情都偏离了。

待到景词明白自己所做之事,非正义之时,一切都只能继续错误向前,直到万劫不复。

“爹爹,快点。”

囡囡见景词走得慢,又来拉上了他。

囡囡是景词在河边见的一个弃婴,耳上一个杏花胎记,天性爱笑,爽朗。

“长安城真繁华。”

着实繁华,自从燕王登基后,谢虞便铲除干净了朝堂的贪官污吏,这些年燕王施政清廉,与未登基前的纨绔皇子做派,截然不同。

看来世人皆是伪装。

“阿姐!”

小世子见到沈笑语和谢虞后,便拉着囡囡冲到跟前沈笑语的跟前,拉住沈笑语的手,景词根本来不及阻止。

囡囡见到沈笑语便道:“姑姑你当真好看,和刚才马上的哥哥一样好看,

就是比得我爹,还要差一些。”

沈笑语闻言,与景词目光对视,对囡囡笑道:“你可想学骑马?”

“囡囡想。”

(全文完)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七零大佬的美艳作精

七零大佬的美艳作精

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穷书生白捡娇夫郎

穷书生白捡娇夫郎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